近年政府積極吸引內地專才來港工作及就讀,政策帶動本地物業租務市場需求。《東張西望》昨晚(12日)報道事主李小姐透過高才通計劃來港工作,以月租11,000元租住某單位(兩按一上),並按業主要求,先支付11,000元作為訂金,餘下22,000則待事主入伙後交付。
怎料李小姐入住後才發現單位存在諸多問題,例如床墊發霉、冷氣機損壞及廁所無法沖水。更令李小姐震驚的是單位竟然有一扇只能單向從隔壁單位進來的暗門。事主決定延後交尾數,要求業主先處理以上問題先交數。然而,卻等來對方更換單位門鎖,以不付清尾數則將李小姐行李通通扔掉作威脅。並且業主認為李小姐「太麻煩」不想租給租客。
李小姐表示準備搬離,業主也答應退還1萬元訂金,怎知對方又突然改口,還強詞奪理污衊她因不交2萬3的尾款違反租約,所以才更改門鎖密碼。
經過警方調解,租客最終取回個人行李,但事先交付的一萬預付金變成白交!事主因此被迫額外付費租酒店、重新購置衣物、日用品,而長時間糾纏租務紛爭,更嚴重影響其工作及精神狀態......李小姐能否依循法律途徑取回訂金,甚至追討損失呢?蘇文傑律師也就事件提供法律協助方案。